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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局服务事项

发布日期:2016/7/22 15:35:00文章来源:穆棱林业局作者:超级系统管理员

(一)办理公证事项

         1、办理该事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: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厉害关系;②申请人之间对公证事项无争议;③申请公证事项符合《公证法》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范围;④申请公证事项符合《公证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证处执业区域。

2、办理该事项的程序: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。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,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。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、声明书、收养子女、遗嘱、签名印鉴的,不得委托别人代理;当事人确有困难时,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。经审核符合公证条件的,及时办理公证文书。

3、收费标准:执行《黑龙江省法律公证服务收费标准》。

4、办结时限:1个工作日。

5、办公电话:5808368  岗位手机:梁东升 13836321640

 张士红 15045302553

(二)办理法律服务

          1、服务项目:①法律咨询;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;③代理参加民事诉讼活动;④代理行政诉讼、国家赔偿案件;⑤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;⑥主持调解纠纷;⑦应聘担任法律顾问等。

2、收费标准:执行《黑龙江省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及标准》。

3、办结时间:3个工作日。

4、办公电话:5808043  岗位手机:侯立生 15545321760   李顺平 13945376773